本报讯 惠水一男子将一彩票店内的未开奖的“刮刮乐”彩票盗走后,发现不少彩票“中奖”,于是分批分期到另外的彩票点去兑奖,由此引来警察,将其捉拿归案。
惠水县警方11月3日通报此案:犯罪嫌疑人王某于10月22日凌晨翻窗进入当地一彩票店实施盗窃,由于盗得的现金让其不满意,于是将店里面值1.3万余元的“刮刮乐”彩票盗走。回到住所后,他将所盗彩票刮开发现有千余元奖金。之后,王某将彩票分别拿到3家彩票店兑奖。10月30日,当其拿着剩下的中奖彩票到第4家彩票店兑奖时被警方抓获。
目前,王某已被惠水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