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锋,男,汉族,1964年4月生,浙江杭州人,研究生,法学博士,二级大法官,1986年8月参加工作,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82.09--1986.08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学习,获文学学士学位
1986.08--1994.09 法制日报社评论部编辑
1994.09--1995.04 法制日报社经济采访部副主任,1995.03正处级
1995.04--1998.04 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、部长办公室副主任、党组秘书
1998.04--1998.11 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工作
1998.11--2002.09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、党组秘书、院长秘书(1998.09--2001.0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,获法律硕士学位;2001.09--2002.09挂职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)
2002.09--2004.10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
2004.10--2005.04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(2004.03--2005.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
2005.04--2007.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(2004.09--2007.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学习,获法学博士学位)
2007.12--2008.0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理院长、党组书记
2008.01--2016.1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
2016.1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、党组成员。
市四次党代会代表,四届市委委员,市三届、四届人大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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